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兜牢“三保”底线政策措施》,从考核激励、生态保护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通过资金奖励、新增用地指标奖励等措施,引导其精准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广西明确,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激励力度,突出重点考核人居环境、环境空气和水质量、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森林覆盖率等生态环保指标,对生态环保等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着的先进县(城区)给予5000万元奖励资金和300亩新增用地指标、进步县(城区)给予3000万元奖励资金和200亩新增用地指标。
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深入推进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等跨市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探索建立西江、左江、365串球在哪里买_365bet投注网站_365游戏厅网页登录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补助力度,在目前安排4000万元奖励补助额度基础上,视试点范围扩展情况逐步加大额度,对流域沿线跨市、县(市、区)自主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予以奖励补助。探索研究土地、大气等生态环境质量和服务价值、碳汇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式,鼓励和支持通过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促进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良性互动。
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健全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倾斜支持力度。统筹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治区本级财力,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区)获得生态补助年度总额达到20亿元以上,确保其获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补助总额占比达到75%以上。在安排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时,突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支持,提高其“三保”支出保障能力。加大对中央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转移支付争取力度,重点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林业改革发展、节能减碳、节能减排等方面争取更多倾斜支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兜牢“三保”底线政策措施》,从考核激励、生态保护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通过资金奖励、新增用地指标奖励等措施,引导其精准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广西明确,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激励力度,突出重点考核人居环境、环境空气和水质量、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森林覆盖率等生态环保指标,对生态环保等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着的先进县(城区)给予5000万元奖励资金和300亩新增用地指标、进步县(城区)给予3000万元奖励资金和200亩新增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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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健全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倾斜支持力度。统筹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治区本级财力,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区)获得生态补助年度总额达到20亿元以上,确保其获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补助总额占比达到75%以上。在安排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时,突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支持,提高其“三保”支出保障能力。加大对中央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转移支付争取力度,重点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林业改革发展、节能减碳、节能减排等方面争取更多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