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发挥医保在“保就业保民生防风险”方面的支撑作用,市医保中心结合实际调整政策,为全市参保企业减负纾困。
「降费」
7月进行清退,注意台账变化
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继续降低全市参保单位2022年1-12月生育保险费率:
1、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在编人员和利用财政资金聘用的人员按0.3%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其他参保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0.9%降至0.5%;
2、请注意:7月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对之前月份多缴的生育保险费进行清退,请各参保单位留意台账变化。
××有限公司职工,李某2022年2月缴费基数为5000元,生育险缴费比例为0.9%,执行降费率后生育险缴费比例应为0.5%,减负金额计算如下:
每月可减负:( 5000×0.9%)-(5000×0.5%)=45-25=20元
全年可减负:20元×12个月=240元
据测算,此项生育保险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可为全市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减负约1.08亿元。
「缓缴」
免收滞纳金,职工正常享待遇
继续加大落实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措施力度。2022年度内允许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历年基本医疗 (含生育)保险欠费,对按计划分期清欠且按时缴纳当年保费的困难企业,免收滞纳金,其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申请方式:
1、困难企业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分期清缴医疗保险费申请》及申请前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
2、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工作并告知单位。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申请
为贯彻落实我市稳住经济政策措施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发挥医保在“保就业保民生防风险”方面的支撑作用,市医保中心结合实际调整政策,为全市参保企业减负纾困。
「降费」
7月进行清退,注意台账变化
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继续降低全市参保单位2022年1-12月生育保险费率:
1、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在编人员和利用财政资金聘用的人员按0.3%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其他参保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0.9%降至0.5%;
2、请注意:7月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对之前月份多缴的生育保险费进行清退,请各参保单位留意台账变化。
××有限公司职工,李某2022年2月缴费基数为5000元,生育险缴费比例为0.9%,执行降费率后生育险缴费比例应为0.5%,减负金额计算如下:
每月可减负:( 5000×0.9%)-(5000×0.5%)=45-25=20元
全年可减负:20元×12个月=240元
据测算,此项生育保险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可为全市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减负约1.08亿元。
「缓缴」
免收滞纳金,职工正常享待遇
继续加大落实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措施力度。2022年度内允许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历年基本医疗 (含生育)保险欠费,对按计划分期清欠且按时缴纳当年保费的困难企业,免收滞纳金,其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申请方式:
1、困难企业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分期清缴医疗保险费申请》及申请前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
2、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工作并告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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