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全文转载如下:
关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稳住经济大盘部署,着力提振旅游市场信心和活力,促进旅游市场复苏,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1.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和《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等文件要求,确保疫情不通过旅游活动传播扩散。
2.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等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业务可逐步恢复。
二、大力开展“广西人游广西”活动
3.根据各地的年度节庆活动安排和季节性旅游产品特点,安排专项资金联合各市统筹安排全年“广西人游广西”主题月活动,在主题月期间,相关城市以“广西人游XX市”为契机,挖掘一批以自驾游、亲子游、乡村游等微旅游线路为主的特色线路产品,在各市因地制宜举办3—4场宣传推广活动。
4.鼓励和支持当地文化旅游企业推出主题月期间面向区内游客的优惠措施,让“广西人游广西”周周有活动,月月有精彩,季季有高潮。
5.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公共场馆、科研院所建设研学旅行基地,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调研,精心设计研学参观线路和项目,推出一批自治区级研学旅行精品路线,进一步丰富素质教育的内容供给。
6.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委托旅行社承接业务,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符合规定的活动。
7.鼓励职工区内旅游。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切实做到应休尽休。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积极将符合疗休养标准的宾馆饭店、民宿、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范围。
三、加大“引客入桂”力度
8.支持各类主体发挥各种渠道优势,开展广西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借助区域合作平台,主动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对接,开展“千万老广游广西”活动,最大限度承接其旅游消费需求。积极加强省际旅游合作,重点加强与相邻省份合作,以及具有差异性、互补性省份合作。
9.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开展促销活动,支持联合开展“吃、住、行、游、购、娱”营销活动。从2022年6月15日—9月15日,鼓励区内各景区对全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警察、应急救援、医护人员、教师、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凭职业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实行免首道门票或打折优惠政策。
10.从2022年6月15日—9月15日,对旅行社实施包机(切位)、专列(包车厢)奖励政策。
(1)对旅游包机(切位)进行奖励。对旅游企业组织的入桂包机或航班切位采取临时性补贴。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游客乘包机100人以上,或者同一航班切位40人以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桂旅游,在广西境内机场进港,且游客在广西三星级(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旅游饭店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的,每架次包机给予2万元奖励,切位给予5000元奖励。
(2)对旅游专列(包车厢)进行奖励。对旅游企业组织的入桂旅游专列或包车厢采取临时性补贴。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游客500人以上乘专列,或组织200人以上包车厢来桂旅游,列车在广西区内入站,且游客在广西三星级(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旅游饭店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的,专列每车次给予6万元奖励,包车厢每车次给予2万元奖励。
11.鼓励各地出台引客入桂政策,针对各旅游团队实行疫情防控便捷通道,并实行核酸检测免费政策。
四、积极促进旅游消费提质扩容
12.开展协会文旅消费行动,以行业协会推动文旅消费。组织自驾游、露营、草地音乐节、沙滩音乐节等文旅活动,联合举办海模、帆船等体育赛事,配套开展促销活动。推广高品质休闲露营装备和水上装备等小型装备,拓宽消费体验场景,打造时尚、休闲城市生活方式。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销售广西文旅产品。与“东盟购”网络平台开展合作,将广西的文旅产品推向东盟,并引进东盟优质文旅产品。
13.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造一批业态丰富、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化的夜间文化旅游体验项目,建设一批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持续推进南宁、桂林、北海、玉林、贵港等市文化旅游消费大夜市系列活动。创新举办全域旅游大集市等活动,全产业链拉动文化旅游消费。
14.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有序恢复线下活动开展,开展四季合唱音乐会、“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原创歌曲大家唱大家拍等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根据实际情况,延时开放、夜间开放。鼓励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发挥公共文化场馆资源优势,依托“走读广西”等品牌IP,与旅行社等企业开展研学游、亲子游、家庭游。
15.鼓励博物馆、文物开放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当的展览展示、社会教育等线下线上活动。支持博物馆与社会力量打造“博物研学”基地和研学线路。发布和推介全区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名单。
16.充分发挥广西汽车旅游营地联盟作用,指导和鼓励广西星级汽车旅游营地开展系列优惠活动,推出桂林山水文化游、西江生态观光和民族风情游、北部湾滨海休闲度假游等“广西汽车旅游露营精品线路”。
17.落实“重大产业项目贷”“文旅贷”,以金融服务拉动文旅消费。遴选“重大产业项目贷”“文旅贷”的文化旅游企业名单,对接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帮助文化旅游业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联合金融机构筹备建立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对文化旅游企业给予贷款支持。以广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壹号发展基金为母基金,设立关联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旅游创新消费项目。
18.推进文旅重大项目建设,以高质量发展拉动消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南宁牛湾文化旅游岛、北海银基滨海旅游度假中心一期、桂林桂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防城港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等一批重大文旅项目建设。
19.优化提升“一键游广西”平台服务,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丰富平台产品,组织开展各类旅游营销活动。
五、加强宣传营销推广
20.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移动媒体等各种媒体资源,注重用好传统媒体和今日头条、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旅游线路和优惠措施。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全文转载如下:
关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稳住经济大盘部署,着力提振旅游市场信心和活力,促进旅游市场复苏,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1.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和《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等文件要求,确保疫情不通过旅游活动传播扩散。
2.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等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业务可逐步恢复。
二、大力开展“广西人游广西”活动
3.根据各地的年度节庆活动安排和季节性旅游产品特点,安排专项资金联合各市统筹安排全年“广西人游广西”主题月活动,在主题月期间,相关城市以“广西人游XX市”为契机,挖掘一批以自驾游、亲子游、乡村游等微旅游线路为主的特色线路产品,在各市因地制宜举办3—4场宣传推广活动。
4.鼓励和支持当地文化旅游企业推出主题月期间面向区内游客的优惠措施,让“广西人游广西”周周有活动,月月有精彩,季季有高潮。
5.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公共场馆、科研院所建设研学旅行基地,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调研,精心设计研学参观线路和项目,推出一批自治区级研学旅行精品路线,进一步丰富素质教育的内容供给。
6.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委托旅行社承接业务,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符合规定的活动。
7.鼓励职工区内旅游。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切实做到应休尽休。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积极将符合疗休养标准的宾馆饭店、民宿、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范围。
三、加大“引客入桂”力度
8.支持各类主体发挥各种渠道优势,开展广西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借助区域合作平台,主动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对接,开展“千万老广游广西”活动,最大限度承接其旅游消费需求。积极加强省际旅游合作,重点加强与相邻省份合作,以及具有差异性、互补性省份合作。
9.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开展促销活动,支持联合开展“吃、住、行、游、购、娱”营销活动。从2022年6月15日—9月15日,鼓励区内各景区对全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警察、应急救援、医护人员、教师、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凭职业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实行免首道门票或打折优惠政策。
10.从2022年6月15日—9月15日,对旅行社实施包机(切位)、专列(包车厢)奖励政策。
(1)对旅游包机(切位)进行奖励。对旅游企业组织的入桂包机或航班切位采取临时性补贴。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游客乘包机100人以上,或者同一航班切位40人以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桂旅游,在广西境内机场进港,且游客在广西三星级(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旅游饭店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的,每架次包机给予2万元奖励,切位给予5000元奖励。
(2)对旅游专列(包车厢)进行奖励。对旅游企业组织的入桂旅游专列或包车厢采取临时性补贴。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游客500人以上乘专列,或组织200人以上包车厢来桂旅游,列车在广西区内入站,且游客在广西三星级(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旅游饭店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的,专列每车次给予6万元奖励,包车厢每车次给予2万元奖励。
11.鼓励各地出台引客入桂政策,针对各旅游团队实行疫情防控便捷通道,并实行核酸检测免费政策。
四、积极促进旅游消费提质扩容
12.开展协会文旅消费行动,以行业协会推动文旅消费。组织自驾游、露营、草地音乐节、沙滩音乐节等文旅活动,联合举办海模、帆船等体育赛事,配套开展促销活动。推广高品质休闲露营装备和水上装备等小型装备,拓宽消费体验场景,打造时尚、休闲城市生活方式。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销售广西文旅产品。与“东盟购”网络平台开展合作,将广西的文旅产品推向东盟,并引进东盟优质文旅产品。
13.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造一批业态丰富、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化的夜间文化旅游体验项目,建设一批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持续推进南宁、桂林、北海、玉林、贵港等市文化旅游消费大夜市系列活动。创新举办全域旅游大集市等活动,全产业链拉动文化旅游消费。
14.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做好免费开放工作,有序恢复线下活动开展,开展四季合唱音乐会、“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原创歌曲大家唱大家拍等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根据实际情况,延时开放、夜间开放。鼓励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发挥公共文化场馆资源优势,依托“走读广西”等品牌IP,与旅行社等企业开展研学游、亲子游、家庭游。
15.鼓励博物馆、文物开放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当的展览展示、社会教育等线下线上活动。支持博物馆与社会力量打造“博物研学”基地和研学线路。发布和推介全区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名单。
16.充分发挥广西汽车旅游营地联盟作用,指导和鼓励广西星级汽车旅游营地开展系列优惠活动,推出桂林山水文化游、西江生态观光和民族风情游、北部湾滨海休闲度假游等“广西汽车旅游露营精品线路”。
17.落实“重大产业项目贷”“文旅贷”,以金融服务拉动文旅消费。遴选“重大产业项目贷”“文旅贷”的文化旅游企业名单,对接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帮助文化旅游业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联合金融机构筹备建立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对文化旅游企业给予贷款支持。以广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壹号发展基金为母基金,设立关联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旅游创新消费项目。
18.推进文旅重大项目建设,以高质量发展拉动消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南宁牛湾文化旅游岛、北海银基滨海旅游度假中心一期、桂林桂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防城港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等一批重大文旅项目建设。
19.优化提升“一键游广西”平台服务,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丰富平台产品,组织开展各类旅游营销活动。
五、加强宣传营销推广
20.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移动媒体等各种媒体资源,注重用好传统媒体和今日头条、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旅游线路和优惠措施。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