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
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
《关于做好清明和“壮族三月三”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全文如下: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清明和“壮族三月三”节日将至,为避免节日期间聚集性活动引发疫情,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健康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
倡导就地过节,严格限制人员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区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在校师生原则上不允许离柳,师生共同居住者也倡导非必要不离柳,确需离柳,须由师生向学校报备。
从市外返柳来柳人员要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并按照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每日更新的《入(返)柳人员健康管理须知》提示,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到柳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之后未满7天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以及根据现有防控政策需要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其他人员,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及“壮族三月三”节日相关活动。
二、倡导健康出行
出行前,应充分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地区和旅游景区的“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公共场所注意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三、加强个人防护
节日期间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切实履行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时刻保持警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未接种疫苗及老年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四、祭扫文明有序
市民到公墓区内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在现场乱扔杂物,不破坏自然环境,不在公墓、道路、广场、林区、山区、田野等场所焚香烧纸。前往较为分散的农村历史埋葬点祭祀的群众,要听从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五、减少人员聚集
公墓等各祭扫场所要采取预约祭扫、疏堵结合等方式合理限定人数。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降低实地祭扫人数。
按照柳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22〕5号)文件要求,市内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展销会、大型体育赛事、群众性公益活动等一律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倡导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人员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六、发挥模范作用
广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62号)文件要求,落实非必要不外出规定,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需离柳人员要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在外期间严格遵从防疫规定。如本人和家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身体有症状的,需及时报告并自觉采取隔离措施。本人不组织或参与清明和“壮族三月三”节假日期间群体性祭扫活动,劝导亲友及所在的村屯(社区)群众不组织群体性祭扫,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3月22日,
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
《关于做好清明和“壮族三月三”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全文如下: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清明和“壮族三月三”节日将至,为避免节日期间聚集性活动引发疫情,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健康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
倡导就地过节,严格限制人员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区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在校师生原则上不允许离柳,师生共同居住者也倡导非必要不离柳,确需离柳,须由师生向学校报备。
从市外返柳来柳人员要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并按照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每日更新的《入(返)柳人员健康管理须知》提示,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到柳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之后未满7天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以及根据现有防控政策需要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其他人员,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及“壮族三月三”节日相关活动。
二、倡导健康出行
出行前,应充分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地区和旅游景区的“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公共场所注意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三、加强个人防护
节日期间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切实履行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时刻保持警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未接种疫苗及老年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四、祭扫文明有序
市民到公墓区内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在现场乱扔杂物,不破坏自然环境,不在公墓、道路、广场、林区、山区、田野等场所焚香烧纸。前往较为分散的农村历史埋葬点祭祀的群众,要听从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五、减少人员聚集
公墓等各祭扫场所要采取预约祭扫、疏堵结合等方式合理限定人数。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降低实地祭扫人数。
按照柳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22〕5号)文件要求,市内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展销会、大型体育赛事、群众性公益活动等一律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倡导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人员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六、发挥模范作用
广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62号)文件要求,落实非必要不外出规定,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需离柳人员要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在外期间严格遵从防疫规定。如本人和家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身体有症状的,需及时报告并自觉采取隔离措施。本人不组织或参与清明和“壮族三月三”节假日期间群体性祭扫活动,劝导亲友及所在的村屯(社区)群众不组织群体性祭扫,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